《Catch 136》.《正義迴廊》扭曲的各種形狀—關於愛和被愛的需要

一齣不是每個中學生都能入場睇的好戲,中學生雜誌就更要寫吧!影評,網上有大量。在這裡就談談別的。

被譽為年度電影、時代之作的《正義迴廊》,創作藍本來自2013年的「肢解父母案」,電影主角(張顯宗)殺掉父母並把屍體肢解。至於兇手的朋友(唐文奇)有份肢解,但有冇殺人呢?這是戲中陪審團要答的問題。還有另一堆電影提出的問題:何謂公義?怎可能做得出?為何要這樣做?兇手有感覺嗎?

從訪問見演員阿卵(楊偉倫,飾演主角張顯宗)這樣理解角色及自己:「點解揀我?唔靚仔囉、矮囉!這是我和原型人物相似的地方。」「主角對自己不滿、自卑,又無法接受自己⋯⋯ 之後再經歷了很多,令這角色一步一步演化,由自卑變自大,最後做出殺人這件事。」「嗯,我也有過自卑的階段,好彩慢慢找到自己的路、找到發展的方向,所以到現在還很隨和(還沒有殺人^_^)。」

我們沒有做出太壞的事,本來就有很多原因促成,並不因為我們特別好。

關於司法
>> 案件公眾大概已知,陪審團不必論案情,那就審判彼此的態度和價值觀;電影呈現陪審團之中的世代矛盾,記錄了時代。
>> 部份陪審團的對白有點超現實。(我還以為正在看『好青年荼毒室』,而原來導演也真參考過『荼毒室』。)堆砌的對白,講解了陪審團制度的由來,亦帶動思考:司法制度如何讓人得到公義? 為何「無罪推定」、「疑點利益歸於被告」這麼重要?為何陪審員要認真講「冤獄比放過無辜的人更不公義」?極具教育意義。
>> 兇手已承認殺人,那麼辯護律師要做的是什麼?原來為已認罪的兇手辯護,是為了理清罪行背後的成因,防止同類悲劇再發生——類似「修復式正義」(Restorative Justice)的概念——修復加害者與受害人、加害者與社區之間因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害,並藉此了解犯罪行為對受害人及社區的影響,從而修復破損了的社會關係。

早前睇《病態人格》提到有些人的腦部構造,令他們較難感覺到他人的感受,不只是變態殺手,其實太空人、特務,也具備這特質⋯⋯ 只是後天的成長環境對他們的影響較正面,所以他們沒做出偏離社會道德的事。作者更提及,某些人擁抱「宏大理念」(像「愛人如己」這類信念),能朝着大目標去做,但對身邊人卻可以是極度無感的。(作者大膽提到德蘭修女或也是這類人)。簡單來說,有同理心的,品德並不特別高尚,只是構造不同。

既然腦部構造是天生的,成長環境也不由人選擇。那就沒有道德可言?但人受造,被賦予自由意志——對於環境的反應,我們還是有選擇的。當然,有些人的處境特別艱難——樣醜、矮小、肥胖、低智⋯⋯社會並不歡迎,被傷害多了,容易積累憤怒,變成苦澀和仇恨。兩位主角成長以來,遭人取笑、排斥、玩弄,兩個自覺與社會格格不入的人,在一次見工時相遇,就成為了朋友,相濡以沫、彼此照顧。友誼令人動容,但未足以排毒。

福音書也記載了很多與社會格格不入的人。忽發奇想,如果耶穌沒有到撒該家裏吃飯、沒有治好那些麻瘋病人、沒有叫那位從血漏病康復過來的婦人出來傾訴⋯⋯他們的人生會怎樣?

有些愛,或也出於恐懼。我會害怕所認識的人變成主角那樣,因感到被輕視或無視,或受傷太深,累積憤怒變苦毒,然後報復還擊⋯⋯多關心和聆聽,就能栽植和平嗎?但因此去愛,又好像有些勉強。

若想出於真心、真惻隱,想自由地去愛;而不是出於恐懼/自我要求的道德責任,可以怎樣?耶穌也不勒索,只示範、稍微解說——祂走近社會上的邊緣人,或對話或相處,讓他們呈現自己,再讓他們與社群連結,並藉此說明何謂福音。

我知這些年,對自己、對身邊的人,我也在努力嘗試⋯⋯ 但需要多少的愛,才足以排毒?不知道。只知友誼的療效,也來自「被了解、被喜歡」——對方自由地選擇成為自己的朋友,這件事本身就叫人感覺良好。但付出友誼也有代價——有時被誤解令人陷入更深的孤單,背叛與出賣更摧毁信任、傷透人心,偶然遇上彼得或猶大都冇辦法。

關於面對父母:
>> 殺人肢解,當然天理不容。但對父母的恨,導演是表示理解的。「大家都有自己對應的方式。」他更坦言自己對父親的做法,是以「不見」來宣示他的死亡⋯⋯ 也是一種出路。這樣看來,本文和電影帶來的思考也甚具教育意義。

回到電影,主角自幼被迫做自己不喜歡的事(學琴)、留學海外被欺凌無人理,回港一事無成,投資出事,被家人催促把物業除名,更感被撇棄⋯⋯殺人是出於無愛,更出於無存在感?想做大事、想被看見,想報復父母、控訴社會,崇拜希特拉、被極端思想影響⋯⋯ 電影把各種可能的動機鋪陳,塑造出心理扭曲的人格。但電影沒有讓主角一直無感,殺人後抱着父親的屍體、坐下嚎哭一幕,呼喊出很深的痛苦!還有,最後一幕哥哥探監、告訴主角,父母遺囑本來就包括他,父母並沒把他忘記,但他卻狠心把父母殺死。哥哥見他沒有悔意,死心掛上電話離開的剎那,主角激動起身、拍打玻璃狂吼。

被捕前,主角聯絡基督徒表姐問:「神是否真的會饒恕罪人?」畫面設計的光影令人想起教堂告解,在暗黑中只有一行光線,透出渴望——再無感、無同理心的人,都渴望被接納、被愛。

(表姐回應主角關於饒恕的提問,背出兩節經文,實在兀突,且耶L味甚濃。好遺憾,這也符合了現實中某類基督徒的典型~我們真要好好反省^_^!)。

「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、是公義的,必定赦免我們的罪,潔淨我們脫離一切不義。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,就是把神當作說謊的,他的道就不在我們心裡了。」(約壹一9-10《新譯本》)

我們會背第九節,但電影刻意要把第十節說完,也呼應著電影有關公義的討論。戲中兇手的朋友謀殺罪名不成立,但一直在夢裡被蜘蛛追趕。電影最後一個鏡頭,見他被困在蜘蛛網羅,或暗示了導演的看法。在現實中,那位朋友又過得如何?

關於拍攝手法和導演的選材
>> 資源有限,法庭場景只能拍幾日,把審訊轉去大排檔拍既可慳錢,又有戲劇張力——角色的互動,比困在法庭的演出更好看。
>> 用實驗的手法,表達出主角對希特拉的崇拜;玩光影、虛實交錯,把舞台效果混在電影中;把敍事線剪散,讓不同人物的對白交織穿插⋯⋯ 導演不違言,這既是他第一部片也可能是最後一部,nothing to lose ,就「去盡啲」,也是記錄「當下的我」。
當聽審成為香港人的日常,電影本身所呈現的逮捕、搜證、盤問、落口供、審訊⋯⋯ 本身已記錄了一個時代,而對白更結集了大家對2019的記憶,驚死你唔記得。

萬聆
萬事互相效力,互相聆聽,萬試萬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