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tch 143 《憶過去:關於接納、包容和理解》

Ada

我斷斷續續地返團契約十年時間,眼見著團契中的興衰、高低跌宕,也慢慢感受裡面的文化和價值觀。團契中核心價值有很多,但其中我所領會最重要的是彼此相愛。彼此相愛大概的意義是,即使知道彼此是罪人,有很多做得不好的地方,但仍然互相接納、包容和理解。過去,筆者曾經發生了一件事,但至今仍歷歷在目,亦讓我省思這些概念。

介紹這件事前,容我先坦誠地向大家分享一下我當時的狀態。那件事發生在我中四升中五的暑假,當時的我是一個非常沒有信心、不敢作聲的人,大概亦關係到我讀書不太好、沒有太多朋友。我很擔心別人對我的目光。在當時的團契中,即使其他弟兄姊妹釋出很多善意,但始終我也無法全然接受。在群體之中,我處於一個游離的位置,沒有太積極參與其中。

在那年升中五的暑假,我參加了當時團契中的生活營,我對當時的營會主題、活動記憶很模糊,但唯獨我很記得當時有一個星星計畫:類似是每一次活動後都有解說(debriefing)/分享時間,每位參加者都有一張卡,是讓其他組員貼上星星。要取得其他組員的星星,是要自己在分享環節中表現得積極、踴躍發言。每一次分組後,我們都會彼此交換自己的星星卡,然後為每一位組員「評分」。如果自己覺得對方在分享時間表現得積極,就會為對方貼上多一點的星星;如果表現得相對較被動、參與程度較少的參加者,那就可以酌量貼少一點貼紙。最後,那張星星卡會作點算,多星星的人好像會有獎勵(但我忘了是甚麼),少星星的人就會接受懲罰。

我記得當時的我即使有這個計畫,但我仍然不能投入在內。一是由於前文所述的,我在群體中沒有信心全然投入,因擔心別人的眼光和想法的源故;二是當時的分組組合並不是我熟悉的群體(通常營會的分組組合都是隨機的,並不按照本來的團契分組),所以變相更難積極投入參與當中。所以,在這個狀態下,我無法符合到星星計劃的期望,所以理所當然地會取得很少的星星。當時的我見到這個情況,心裡非常難過,但始終動彈不得。我越不開心,就會越陷進漩渦之中,更難以投入這個分組、活動。當時,身邊的人都好像很投入營會的分享和活動,令我越感孤單。

來到最後的結算中,理所當然地,我是其中幾位最少星星的人。我們被安排坐在一旁,接受大會給予我們的懲罰。我記得,我們是要抄寫羅馬書一章,我越抄越感羞愧,因為我知道甚麼是大家所接納的表現,但我做不到。記得抄完後,我離開了會堂,然後瘋狂大哭,因為我感覺沒有人明白我——我不是故意不完成大會中的期望,而是我已經很努力掙扎,但我仍然做不到。我覺得很孤單,其他人都陶醉於自己的獎勵中,但只有我一個難過(註:有些人與我一樣少星星,但可能他們不是太在乎,所以沒有我那麼傷心)。

我是不完美的,我亦無意批判當時的做法、計劃。現在長大後,會理解當時大會的用意,是希望參與者能夠參與分享環節裡面多一點。獎勵與懲罰,正是其中一個方法,鼓勵大家投入計畫裡。但現在的我會想的是,到底堂會是否期望一個固定形象的基督徒參與在團契裡?可能,堂會所期望的人是:乖巧、聽話、積極參與事奉、分組之中⋯⋯。我無意評價這種現象,因為這是人之常情,一個群體會期望某一種特質的人,因為那些特質幫助群體運作得暢順、穩定。但可以想多一點的是,如果群體中出現與自己期望不符的人,那我們可以如何自處?我沒有一個確切的答案,但或是我們要學習理解、不帶著批判的眼光對待他人。每個人的性格、成長背景都是不一樣的,當有人表現得不如群體中的預期時,我們能否了解他們背後的故事、想法,從而理解他們為甚麼做不到。我們未必能完全明白他人的故事,但至少是能否在尊重、不批判對方的情況下,接納對方的生命故事?要從自己角度批判是與非十分容易,但要接納、傾聽生命中的過去,卻不是這麼容易。何況,人有資格批判嗎?大家同為罪人,沒有誰比誰更高

另外,上帝亦沒有期望過我們要成為某一種形象的人。「耶穌對他說: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神。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 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⋯⋯」(馬太福音22章37-39節)聖經從來給予人的期望,是要好好愛上帝,而不是成為堂會中既定期望的人。或許,那些期望本身都是幫助你好好愛上帝,但我會想,做不到也不要緊呀,因為上帝不是要我們做一個完全符合祂所期望的人,而是要我們竭力追求到底,這是一生的功課。何況,有些期望與愛上帝可能毫不相關,只是基於對基督徒的刻板印象、期望。我希望我們有智慧分辨到來自堂會的期望,期望背後的訊息和想法。

理解、接納、包容從來都不是容易事,但容讓我們抱持著一個謙卑、學習的心態,在團契、群體中學習愛人如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