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4日 – 去愛

5月4日 
去愛』
李奕惇 著 
閱讀經文:約翰一書4:19-21  

人若說「我愛神」,卻恨他的弟兄,就是說謊話的。(約壹4:20) 

約翰壹書 4:20

神的話從來不是要我們教條式地遵守,如果看了這段經文後便忙著強逼自己消除對某些人的恨意,恐怕也是徒然製造了一些假象。  

其實要愛上帝是很難的,有時候我們說「我愛神」,其實真正的意思是說「我愛自己」。愛,如果沒有行動,是死的,是假的。正如有時候我們向男朋友或女朋友說「我愛你」,其實只是很自私地希望有一個人來愛自己,「得到手」後才會發現自己並不是真正愛對方。  

為甚麼上帝要我們愛弟兄?因為愛弟兄(包括姊妹)的時候,我們必須放下自己的慾望或利益,處處為對方著想,考慮對方的需要,明白、體諒以及接納對方。當我們不顧身邊人的需要或困難而只顧自己時,我們又怎麼能說自己有愛心呢?我們真的能愛上帝嗎?一點說服力也沒有。  

「神愛世人」是一句很抽象的話,可是祂親自透過「道成肉身,親自住在我們中間,醫治人的病,與罪人為友,並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」這等等方法,活生生地把愛顯給我們看。今天,如果我們要「愛上帝」, 又如何把這抽象的話具體地實踐出來呢?  

就是要愛你的弟兄姊妹,這是祂吩咐我們的。  

然而,這是不容易的,因為人就是無法輕易地為一 些自己不喜歡的人付出愛。如果你現在對某些人懷有恨意,便不要強逼自己一下子去愛他;重要的是認清楚自己的感受,搞清楚自己為甚麼不喜歡他,對方有甚麼問題,自己又有甚麼問題等。當你看清楚了自己,你才能真正體會耶穌所愛的是一個如何不可愛的你。即使是這麼不可愛,祂也願意去愛;接著,你會一步一步得著愛的力量。  

默想 
先體會到神怎樣愛我,我才有力量去愛其他人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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